喧五行属于什么?
“五音”和“六律”是两个概念,在周代已有区别——《礼记·月令》:“孟春,律中太蔟。”“仲春,律中夹钟。”……“季秋,律中无射。”“孟冬,律中应钟。”……分别对应着今天的农历十二月、十一月、十月……而“五声”则一直是指宫、商、角、征(zhèng)、羽这五个音阶。
所谓的“五声”“六律”与现在的“十二平均律”没有任何关系! “十二平均律”是明末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提出的理论,用现代的术语来说就是“半音调音法”——把一个八度分成四个相等的半音,每一个音之间的距离都是相等的。
这个划分并不是基于中国传统的音律观念,因为中国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而且从历史来看,中国传统音乐中的音阶也不是按照这样的原则排列的(请参看上面的“五声”“六律”表) 。
因此可以说这种平均律完全是中国传统音乐的异类,只是由于它恰好符合了现代听力对音高划分的习惯而被保留了下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