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具体是指什么?
美国的《宪法》共有七部,这七部分别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制定的目的也各不相同。 1789年《宪法》(第一宪法)
建立了一个联邦制的国家体系,制定了国会和总统选举制度;
1792年《宪法》(第二宪法) 解决了国家元首即总统和政府的任期问题;
1795年《宪法》(第三宪法) 规定国会拥有对紧急情况的立法权(此后两次修订);
1804年《宪法》(第四宪法) 解决了一次影响深远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任期的争端;
1814年《宪法》(第五宪法) 建立了竞选基金的公开资助制度;
1861年《宪法》(第六宪法) 在南方叛乱后解决了南方投票权的问题;
1870年《宪法》(第七宪法) 授予国会禁止奴隶制和新歧视性法律的权利。 这七部《宪法》构成了美国宪法和法律的基础。 尽管这些文本已有了很大发展,但它们的原则仍然是我们的政治生活的基石。
此外还有三个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由国会通过的《权利法案》 限制联邦政府行使权力,保证公民权利。
14个州签署的《各州权利宣言》 保障各州政府管理其内部事务,包括征税、维持治安和审判罪犯。
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 为全球最有价值的财产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