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室外可以抽烟吗?
1. 2015年5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经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部禁烟(含室内停车场);有独立通风系统、自然通风条件的餐厅、旅馆可以设吸烟区,但应当独立于非吸烟区,并有明显标志。
2. 2016年3月,市卫计委发布《关于修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及附则,其中明确:“公共场所”是指任何公众都可以或通常进入的建筑物和场所,包括以支付费用或享受服务为条件让少数人员进入的场所以及其内部区域。
3. 2017年11月,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市控烟情况进行评估,结果表明全市烟草使用情况总体下降,成人吸烟率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卷烟销量稳步下降。但同时也看到,由于《条例》实施尚不足两年,部分公共场所控烟状况还有待改善。
4. 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由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一)对吸烟者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元以下罚款;(二)对未经主管部门允许随意设置吸烟区的场所管理者或者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三)对未取得营业资格非法售烟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