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内容是什么?
《中英北京条约》共12条,主要内容是: ① 承认英国同中国之间的鸦片贸易合法化; ② 扩大领事裁判权,规定英国人在中国犯法由英王或英廷委任的官吏审理,并得以赦免; ③ 增开天津为商埠; ④ 放弃片面最惠国待遇; ⑤ 割让珠海半岛(香港岛)给英国; ⑥ 赔款银450万两,息300余万两,总计750万元,以海关税、盐税和厘金作抵押; ⑦ 中国严禁人民组织反抗和移民外国。 北京条约签定后一个月,英国又乘胜迫签《中缅条约附件》,将滇缅道划作通商路线,准许英国在云南设立领事馆,允许中英两国在华外交人员互驻使馆。
还附有《虎门条约》(共有16条)作为补充,进一步确立了英国对华的殖民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