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朝是在哪里?
“北京”之名始于辽,金、元、明、清沿袭此名。民国二年(1913年),袁世凯复辟称帝,国号中华帝国,建元洪宪,北京称京师;民国十七年(1928年)北伐战争后,南京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北京改名为北平特别市;1949年后更名为北京市。 《燕京酬唱集》序言有云:“盖北京者,京师之所居,帝王之所在也。里巷小民,亦各有所居而有所业。故京师之词赋,宜为雅正之音。”北京的文学创作在风格上理应追求典雅庄重。然而纵观清代作家作品,既无文风严谨的《大学》《中庸》,亦无格调清新的《诗经》《楚辞》,甚至没有清初遗民那种气节凛然的作品,只有平白浅显、雍容平和的语言表述。这跟北京作为都城的身份太相符了——规整、平稳、和谐。
如果说清诗还有“神韵”、“意境”之类的可取之处的话,那么清词就只剩下格律上的整齐和用字上的考究。虽然晚清的谭嗣同、梁启超等人写了不少新体诗词,但那已经算作近代诗了,且与清末民初的散文小说等文体相比,诗词的新变实在微不足道。 北京作为文化重镇,除了造就一批文人墨客之外,还培养出许多杰出的通俗文学家,正是他们的贡献使北京成为“文化的北京”。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老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