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字五行怎么解?
康熙字典解释 【午集上】【广部】 ·尚书·晋书·乐志论》云“《周官》,大宗伯之属有典命。《论语》曰‘大宰知人’,盖掌邦国之士而为之序。”又引《春秋》“宋殇公之殇弟”,注“殇,久丧也。弟,庶子也”。按此经在《仪礼》之中,《汉书·艺文志》有《古文尚书》二十五篇,《今文尚书》一百五篇。《隋书·经籍志》有虞世南撰《尚书讲义》四卷,孙奭撰《尚书疏义》十三卷。是皆以《尚书》为史书,与《周礼》、《仪礼》皆相配属。又李鼎祚撰《周易集解》,于《乾卦•文言》孔安国传“君子体仁足以长人”下,引郑玄注曰“《尚书·洪范》所谓‘克明峻德’者,此君子之德也。”是郑玄亦以《尚书》属《五经》矣。至若马融、王肃虽谓《尚书》为六经之首,然惟《书》、《诗》二经有传。其说实本《孟子》所记孔子之言“诗书易,礼乐成”(见《滕文公上》),而《周礼》、《仪礼》之经,俱无传。至于《春秋》三传,亦以《书》、《诗》为首。是以孔颖达等著《五经正义》亦以《尚书》列诸经之首。 《孝经》郑玄注、唐贾公彦疏曰:“《尚书》者,言皇帝之书,故为六经之首。”
又按《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夏,鲁叔弓如晋,拜赐于朝。晋侯问焉,对曰:“敝邑之行伍也,不愆于六步七步,步手舞刀盾,可持戟而上党;刺坚者,刃首立断;斩伐轻利,杀敌致果。”杜预注“《尚书·甘誓》曰‘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社主杀人,犹军中戮尸,此刺坚所以快刃也。”又宣公十二年楚伐宋,宋大夫御戎,左右并辔,白戟在前,红戟在后。左射右,右射左,各挟两丸。宋公将鼓之,马逸不能止。公逐之,奔十步。少顷,复聚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