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偷税漏税什么罪?
最近,国内娱乐圈爆出来一个惊天大瓜—— 郑爽偷税漏税,涉嫌金额高达1.9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比例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定金额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证据充分的话,郑爽可能面临三年以下刑期,同时还需要补缴税费及罚款。 但我觉得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比较好奇的是,郑爽在税务部门找上她之前,是否主动交代了问题? 如果她主动交代了自己之前的违法事实,并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自首或坦白,可以对她从轻或减轻处罚。 但是,如果她的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后,才交代的自己的违法事实,那就不能认定为自首了,而是属于坦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所以,本案最后会如何定罪量刑,还要看后续侦查结果以及郑爽是否积极协助调查等情形来进一步判断。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 虽然张恒是主要涉嫌人员,但郑爽作为艺人,其收入和支出都是巨大,因此郑爽也存在配合张恒实施犯罪的嫌疑,比如两人可能共同商量如何避税,郑爽也可能通过他人账户转移赃款等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