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卡是不是医保卡?
是医保卡,但功能更广。 原来的医保是社保的子系统,分为门急诊、住院两个子系统;2018年7月,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平台。同时,人社部发〔2019〕46号文件发布,将门诊费用纳入了报销范围并可以在相关网点进行报销。
2019年4月,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9]15号),调整并优化了职工医保政策体系、管理体制和经办模式,建立了统一的职工医保制度。 该意见指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即以后北京市城乡居民也将实行职工医保待遇,届时城乡居民医保将与城镇职工医保合并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新的医保报销目录执行后,以前的医保报销比例不再适用。以在职职工为例,起付线以上至3000元的部分,在职职工医保按照9.5%的比例报销,城乡居民则报50%。也就是说,同样看门诊,在职职工一年最多可报销2万元,城乡参保居民最多可报销1500元。而这一标准,在达到一定的年龄门槛之后就会提高。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的,每年最高可享受2万元的医疗费用报销额度,45岁以上(含45岁)的,每年最高可报销2.5万元。在住院待遇方面,无论城乡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用完的医疗费总额,都可以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 另外,新医保还增加了个人账户支付及家庭共济的功能——“个人账”里的资金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支付。
简单来说就是,以后北京居民医保也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