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市长吗?
美国有市长。通常,市长是由市民选举产生,或者由市政议会选举产生,或者由市政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是市议会领导下的市政行政首长,是市的最高行政执行长官,对本市的市政行政全面负责。市长的任期一般和同议会的任期相同,多为2年或者4年。
在美国的一些小城镇,市长一职实际上是一个名誉职,象征性地履行职责,主持市政会议,实际上的行政权属于市政委员会或市政议会。在美国的大城市,市长有权组织一个市政府管理班子,直接对本市议会负责,而不是对选民负责。市长可对市政议会通过的议案予以否决,但其否决可被议会复议而撤销。市长无权解散议会。此外,市长对本市的公安、财政、卫生、教育、市政工程负有行政管理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