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五行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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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字,《康熙字典》解释为:“古文需字。注见五画。又《集韵》初佳切,音叉。义同。亦作賒。” 据此,“赊”字的字形和读音演变如下: 从字形上看,“赊”字由“言”“者”二字组成;从读音上看,“赊”字在唐朝时期读chā(如“賒買”),在宋朝时代读shē(cháo)(如“赊店”),元明以来至今一直读shē(如“赊欠”、“赊购”)。

关于“赊”的本字,杨伯峻先生《春秋符号考》认为就是“需”字,并引清代学者崔述的话来证明这个观点是正确的:"‘需’之本字也……凡言‘需’者,皆是‘赊’之假借字。" 杨伯峻先生的上述说法正确吗?

我们知道,文字学上的一个“字”,通常是由形、声、意3部分组成的,只有形、声完全对应的字才能互相替换,仅意合的字是不能互相替换的。例如“高”与“褒”,虽然意思相同,但“高”是形声字,“褒”是会意字,二者不会混淆。

再如“休”与“息”,意思相同,都是停止的意思,“休”是女偏旁,“息”是子偏旁,二字的形体相似但又有所区别,所以不能互相代替。 根据以上的判断标准,我们看“需”字和“赊”字: “需”字是形声字,“须”字是部首,表示这个字的发音部位,“鱼”字表声音,因此这个字是个合成字;而“赊”字也是形声字,“舍”字表声音,“肖”字表意义,显然也是个合成字。并且根据东汉许慎的考证,“需”字的本字就是“魚”。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这个“魚”字能替换成“需”字吗?当然不行!因为二者除了都有“鱼”字旁外,其发音和表意都完全不同。所以“齟齔”不能写成“齟魚”,“需求”也不能说成“需齟”。

同样道理,北宋郭忠恕撰写的《汗简》中把“赊”写作“佘”,显然是错误的。明代学者胡震亨所著的《唐音癸签》中也指出:“俗本多误字。”清人编撰的《康熙字典》也赞同这种看法:“讹字。”“佘”字的读音和“赊”一样,但是表意完全不相干。可见这个“佘”字也是个无来源的构字赝品。 综上,我们可以判定:“赊”字不是一个简化字,它的构成不是“繁简对照”的形式,它是一个独立的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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