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翔在美国混的好吗?

堵函淑堵函淑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980-1982年,正是美国流行文化入侵最为猛烈的时候 当时中国刚刚结束文革,很多人还记着“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骂名 而费翔正身处此时,《野花》(Wildflower)这首歌在美国大热。

彼时华人移民美国的第二个高潮到来,唐人街文化也逐渐没落,很多华裔开始融入美国主流社会 但是这首《野花》由于歌词内容过于大胆直接,在当时引起很大反响和争议 媒体和舆论纷纷把矛头指向费翔,说他唱红了这首歌 从而引来很多批评的声音,但事实是这首歌在美国大热,唱片销量非常可观,而当时正赶上总统大选,各大电视台都放这首歌,而且一放就是满屏。

后来费翔在自传里写到那时经常上街都会听到自己的歌 在街上走路的时候,突然间所有的汽车都按起喇叭来,你只能继续往前走,因为后面的人都在鸣笛。 那首《野花》收录在他1982年的专辑《恋》之中,这张专辑里面还有一首同名歌曲《恋》也同样风靡一时 那个时候只要他出现在电视上就一定能拿到第一,如果同时出两张唱片的话肯定张张拿冠军。 如果说这张专辑让美国人认识并喜欢上费翔的话,那么接下来的这张专辑彻底让他火了一把。

1983年推出的《阳光男孩》(Boys of Summer)是他第二张同名专辑,这张专辑里有那首著名的《阳光男孩》(The Boys Of Summer),还有《离开你的那一天》(My Sweet Lord)及《别忘记明天是周末》(Don't Forget To Remember)等热门单曲。 这张专辑让他的事业达到一个巅峰状态,也从此开始了他所谓的“辉煌时期” 他成为那个时代最炙手可热的人气偶像之一,与当时的迈克尔·杰克逊、芭芭拉·黛丝并称为“音乐巨星的三驾马车”。 不过那时候还没有互联网,所以并没有形成如今这么强大的粉丝文化。 再加上费翔本身是一个“不老的传说”,一直活跃在舞台之上,所以也没有形成很强的代际传播效应。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