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国人?
美国人是一个法律意义上有着一系列权利和义务的国籍身份,是一个政治概念。在美国国境内的个人,要成为美国人,必须取得美国国籍。
取得美国国籍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通过出生取得,二是通过入籍取得。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和他们居住的州的公民”。具体说来,在美国本土出生的人,具有美国国籍。在美国领土(包括哥伦比亚特区和所属岛屿)出生者,取得美国国籍。在美国海外领地(波多黎各、美属萨摩亚群岛和关岛等)出生者取得所属领地公民资格,但同时可选择取得美国公民资格。凡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美国公民,新生儿在国外出生,可申报取得美国国籍(其具体要求在各有关领、馆)。
入籍取得,必须符合移民法规定的下列条件:
——年满18岁;
——有连续5年在美国居住的永久居民身份(前5个年内可有不超过30个月离美经历),且最后半年在美国境内;
——品行良好,表明遵纪守法而且言行无可指摘(与政府官员无来往);
——在申请前有相当一段时间信奉美国宪法原则和理想(无三陪经历);
——经过考试,能读、说、写基本的英语,有基本的美国历史和政府知识;
——效忠美国(向国旗敬礼)。移民局收到上述申请后,由地方移民中心进行初步审议。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参加地方移民官主持的入籍考试口试。通过者接受面试,经最后审核做出决定。审核通过,举行公民宣誓入籍仪式,颁发入籍证书。审核不通过,发给申请人拒绝其入籍的通知。被拒绝者可以申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