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的五行属什么?
一、 五行与五音的关系 《礼记·月令》曰,“孟春,其音角;仲春,其音徵;季春,其音羽”。其意二月之音与木相应为角,三月之音与火相应为徵,四月之音与金相应为羽。十二月之中,二月最盛,故声音最高;十一月最盛,故声音最低。 月相变化周期以朔望月计约为二十九天多一点,即每一周期约364.8天,比现代公历的一年多出近十六天。一年十二月,实际上只有十二个月零十五天。如此,三年为一循环,二十九个周期共七年多。按阴阳五行关系,七年有多余一天,应该有一年没有立春(立春节气在公历2月3—5日之间)或者一年的最后一个节气大寒出现在农历十二月内。然而实际观测的情况却非如此简单,古人对此也发现了问题,于是在干支纪年中采用“置闰法”来调整。这就是说把包含有立春节气的年份改为三十五天,而将含有大寒的年份改为三十六天,这样使每年的正月初一(公历1月1日)几乎都可以安排在立春后十五天左右,即阳历2月中旬或下旬。同时规定,遇到闰年(每年366天)时,闰月的上旬安排一个节气,中旬再安排一个大节气的末伏,这样就不至于使冬至和大寒出现在同一月之内。
以上所述是古人在长期观察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带有普遍性的规律性现象。但是,万事万物都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中,这种周期和规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因时而异并有一定地域性的。 首先,各月的平均天数不是固定不变的。如上所述,正月建寅,为正月之始,理应有大月5天或小月4天的差别,但实际上正月往往出现连属二十五天的情形。这样,其他月份必然缩短,以弥补正月的空缺。这种情况只有在逢闰年时才能出现,否则月无定数,阴阳失衡,世间万物将无从适应。可见,每月的天数并非自然而定,而是根据阴阳平衡而人为确定。
其次,二十四节气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东西。由于地球公转轨道是一个椭园形而不是正圆形的,因此太阳对地球上各个地点的直射点和照时间就存在一定差异。我国处于太阳东南升西北落的地理环境之中,所以,夏至时太阳从东北方向升起,冬至则由东南方升起。随着地球自转轴倾斜度的变化,春分、秋分前后太阳直射点逐渐北移或南迁,而惊蛰、白露等节气的时间也因而有所变化。
最后,各地气候条件也有不同。长江中下游地区属于季风气候,四季分明,而新疆及华北部分地区则属于大陆性温带干旱沙漠气候和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干燥少雨,春季回暖迟。在一年四时中,这里春季来临要比江南晚一个半月左右,也就是说,这里立春要在二月中旬以后,立冬必须等到十月下旬。这样,这里的二十四节气就要比江南的二十四节气要晚一段时间。当然,到了夏季,江南的“黄梅季节”来临的时候,这里的阴雨天气反而增多。各地“四时节气”的先后顺序虽有固定的模式,但具体的时间差别较大而且相互之间的转换也是有条件的,绝非单纯的时间累积就能够达到目的。
二、 五行的生成 《尚书·洪范》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意思是说:五行分别是水、火、木、金、土。水土相辅相成称为“润下”,火土相生称作“炎上”,水木相生叫作“曲直”,金土相生称作“从革”,土木相克被称为“稼穑”。
《尚书·洪范》提到的五种元素是与生俱来的东西,是人类不可改变的自然属性,用今天的科学术语就是先天遗传因素。但它并没有涉及这五类物质的形态结构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形式等等。这些问题还要等着后人的探索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