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尸档案结局是什么?
1。少年张豪和同伴吴成在市区打工的时候,因忍受不了老板的责骂,一起将其杀死。
2。张豪的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张豪靠给邻居砍菜谋生。
3。吴成的母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吴成的父亲吴大嫂常年在附近建筑工地打工。从吴成四岁开始,便由小婶照料。
4。一天吴成到邻村小丽(14岁)家玩,回来后说起对小丽家里情况知道的一清二楚,还说到小丽夜间睡觉喜欢蹬被子。不久,张豪和吴成用农药将小丽毒死
5。不久,两个少年就准备将事情彻底解决了。他们先杀害了小丽的父亲,焚烧了房屋,而后又杀了小丽的母亲。
6。但两个少年没有立即逃亡,而是到了小丽家将自己扮成小偷。一方面是为了逃避罪责,另一方面也是觉得当小偷很刺激。
7。张豪和吴成将小丽的叔叔婶婶杀死后,拿走了他们家的1600元,并将衣物烧掉遮敝臭味。
8。两小儿在逃往山东的过程中,对烧臭袜子十分有兴趣,边走边烧,一路发臭。
9。吴成后来因犯抢窃罪和故意伤害(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10。张豪1983年4月4日死于狱中,他自杀的真正原因在狱中服刑期间,被狱中“老大”强奸。
11。张豪和吴成都是未成年就犯了杀人重罪,为什么法律没有特别保护他们呢?
a。小丽一家非富即贵而且比较孤僻,不轻易和外人交往,且吴成他们选择夜贼正是因为怕被别人发现。小丽全家死时甚至没有别人知道。
b。从动机上来说:吴成是为了受到责骂和同学的嘲笑而杀人;而张豪是为了摆脱家庭,实现自己的“温饱”(有吃有喝)而杀人,两人杀人时都未超过16岁,根据中国法律,都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c。在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主要是针对那些可怜的孩子,被父母虐待、弃养,或父母双亡无人照顾而失学的儿童。未成年的杀人犯大多数都是家庭环境极佳,自幼未受过什么苦,甚至有的还独生子女。
d。中国的法律还不成熟和人性化,就像《辛德勒名单》里的那个德国少年,德国人将他抓捕关入精神病院,而事实证明他并不是精神病人,只是不喜欢德国的国家制度而已。后来美国将德国少年美占区的大批民众死于战火,使少年对战争和杀戮有了恐怖感而对他提供教育,但是少年却对杀死几个以色列人是毫无症状的。
e。从感情上说,我们也不应该宽容孩子,对坏人的残忍行为予以制裁,而纵容好人的血腥报复。
f。从道德上讲,孩子应该受到适当的惩罚,否则我们将来对孩子放任不管,社会将会更加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