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有几个版本?
作为人类社会中一个较为稳定的群体,演员其实有好几个不同版本。
一是日常伦理生活中的演员,如日常生活中的夫妻、父母、子女等角色。美国社会学家米德曾给这类“演员”下了个定义,叫“拟剧论”:“行为是社会的,因为个人在他自己的意识里不是作为一个纯粹的个人而行动的,而是当作这个社会的代表和符号而行动的;是在扮演一个符合于别人对他的期望的角色。”拟剧论将人类社会比作一个巨大的剧场,人在其中以角色的方式存在。每个人都有自我表演的一面,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按照社会赋予自己的角色不断表演下去。
二是公共领域中的“演员”,如明星、演艺圈人士,以及政治领域中的“演员”。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将这类生活作了个比方:“社会是一个大舞台,生活于其中的人都在表演。”戈夫曼的“常人方法论”将人类社会分为“前台、后台(后台是为前台服务的)”区域。例如演艺圈,前台就是台前“星光闪耀”处,而后台就是“星光”的反面——“黑影”,没有“黑影”这样的后台,“星光”难以存在。
三是介乎上述两者之间的“演员”,如一些非专业艺人,例如作家等。这类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又和现实社会若即若离。他们大多用文字来呈现生活的面目。作家写出了那些被掩藏的生活的黑暗面,将社会作为观察和思考的对象。作家扮演的“演员”其实就是观察社会戏剧和参与社会戏剧。
在传统社会中,三类“演员”大致泾渭分明,但在当下的后现代社会中,三者出现了混同,一些演艺界人士(第二类)走进了政治生活,而一些政治人士也走进了演艺界和影视作品,一些演艺界人士和政治人士也走进了作家等知识分子组成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