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字五行属于什么?
“格格”作为词组,一般表示对女性的称呼。 《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gé gé]①指宫中的女官或娘娘;②旧时府第中的女子;③某些民族对女性的称呼。 《康熙字典》中解释为:【丑集下】【口字部】格格——【唐韵】葛戈切【集韻】【韻會】孤梭切,音歌。【玉篇】君臣相稱曰格。【正韻】行也,至也。又止也,窮極之意。又星名。【前漢·天文志】察日行道,以當陰陽之格。
由此可知,“格”的五行并不明确,因为它的本意跟“木”“火”“土”“金”“水”都有关联。 那为什么还要把“格”定义为五行属金呢?这是因为后文有一个注释引用了《淮南子·本經訓》中的话并进行了注解,原文为:“金、木、水、火土,五嶽四瀆爲五行。”高诱注解说:“四大海,四渎,四極。”也就是说,在古人眼中,“四海”和“四渎”是属金的,而“四極”则是属土的。(关于“四極”的解释还有很多,这里不再赘述)
于是,古书在引用这句话的时候往往为了押韵而省略了“四極”,如王充《论衡·物勢》“金水相生”,李膺《周易林》“金生水”,韩愈《董丞相挽詞》“金生秋水”等等。后人引用前人作品,大多不会去深究原句到底是不是“四海”或者“四极”,于是在字里行间就把“四海”当成了金,“四极”当成了土。这样的理解传承了很久,到了近代甚至出现了专门的研究著作,比如蒋廷錫著《古文津逮》,清人撰《古文真寶》等。
这些书的影响极其广泛,后来者无论是否从事文字学研究都沿袭了这一用法,于是在众多当代工具书中都将“格”的定义定为五行属金。其实,《康熙字典》中已经指出了“格”的古义与金无关,只是后人混淆了而已。 至于这个“后世相承,互不校正”的问题,我猜测可能是古代文献传抄致误或者刻印错误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