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怎么玩妓女?
我在美国读本科的时候,学校里有很多中国留学生,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其中有个问题一直很有趣,那就是中国的和美国的性文化差异,特别是关于“妓女”的文化差异。 中国人对于妓女的看法一般都是负面的态度,认为她们是下九流的人,是败坏社会风气的毒瘤,应该被消灭才被社会认可。然而美国人对妓女的态度却和中国人大相径庭。
首先,在语言上,美国人和中国人对妓女的说法就截然不同。在美国人说的“妓女”(whore)是一个中性词,它不仅仅表示“妓女”,还表示“卖淫”、“出卖肉体”。比如“I whored myself out to him.”我出卖了自己给他。这里用的就是“whore”的比较负面意思。 然而,当美国人想表达一个女性是个妓女时,他们使用的不是“whore”这个词,而是用一个非常幽默的词——“doll”。这个“doll”的字面意思是“洋娃娃”,然而它的引申义却是“娼妓”、“妓女”。例如: She was a doll on the streets last night. 她昨晚在街上成了个“doll ”。 从语言的角度来看,美国人表达对妓女的正面或负面的评价都是一目了然的。 而中国人则很奇怪,我们常常用同一个词语来表示“妓女”和“卖身葬父”等截然不同的概念——这个词就是“娼妓”(chāng jì)。中国人讨论“娼妓”这个话题的时候,往往很难区分究竟是“卖身葬父”还是“妓女”。
其次,在行为上,中美两国对待妓女的态度更是截然不同。 在美国,如果一个女生选择做妓女,那么社会也不会对她口诛笔伐,人人喊打,就像这个题目描述说的那样“American men don't feel guilty about paying for sex.” 是的,尽管美国也有很多道德家批评这种行为,称这是“变相的奴隶贸易”(slavery by another name);但也有许多学者支持这种做法,称其为“公民的自由权利”(a citizen’s right to pleasure)。因此我们可以经常在报纸上看到这类文章:《The New York Times》甚至曾经专门报道过这一现象:《Pleasure seekers flood Web sites that sell virtual "sex"》。 在这类网站上,客户可以像淘宝一样搜索到各种各样的小姐姐。有些网站甚至直接模仿亚马逊的界面,让客户体验良好的购买体验。客户可以根据自己个人的喜好,选择自己喜欢的身材、种族和性格,像买商品一样购买“性服务”。
而一旦选择了“交易”,对方会像快递员一样把“商品”送到客户的家中。双方甚至可以事前视频通话,确定服务的质量再决定是否成交。这种“快递”服务不仅让顾客有充分的“知情权”,也让罪犯无法找到受害者进行报复。 虽然这看起来似乎和中国人想象的“嫖娼”差不多,但这种“网购妇女”的行为并不是违法的。因为美国政府虽然明文禁止“买卖人口”,但法律同时也允许“合法的交易”(legal transaction)。当然,如果客户是黑人,可能就要面临被逮捕的风险了。 因为根据美国法律,贩卖奴隶仍然属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