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胎产假多少天?

万俟诗佳万俟诗佳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 女方生育享受的节假日包括双休日,因此共153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三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分娩和哺乳期保健等所需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标准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 在女职工孕期检查期间工资照发。对检查中发现的妇科疾病,应及时治疗。不能治疗的,安排休息,并按规定发给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第二十四条 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十六日,男方给予护理假七日,同时给予对方适当奖励。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