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哥是谁?
“龙哥”就是1983年轰动全国的“王德岭故意杀人案”的凶手,外号“北京林正英”。 故事得从1983年的一个冬天说起,那天是阴历腊月十六,晚上十点多,在北京西三环旁的一个宿舍里,住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叫王德岭,是某单位的合同工。他从小学习武术,臂力过人,身高虽然不到一米七,但身材十分魁梧。
因为父母早亡,没有亲戚愿意收养他这个穷光蛋,所以一直孤身一人。那天他吃过晚饭后,像往常一样出去散步,走到一栋楼的拐角处时,对面走过来两个身穿制服的人。两人看到王德岭后,立刻上前打招呼,王德岭认出他们是自己单位保卫科的,于是也笑着打起了招呼。可就在两人擦肩而过时,王德岭突然感到一股大力将自己向后推去,还没等你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已被按倒在地!
原来对方是自己单位的保安胡广兴(当时20岁,河南人)和保安员袁永利(当时25岁,内蒙人) 二人将王德岭死死按在地上动不了,接着从背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连捅数刀! 瞬间鲜血溅了两人一脸,王德岭哀嚎着挣扎,血色染红了他的上衣。见此情形,两个保安惊慌失措,连忙起身逃离现场…… 王德岭当场被扎了14刀,身体被劈成两半,惨死在雪地上。
案发后,公安部派出特派员到北京的各大医院了解是否有叫王德岭的病人来就医,结果在解放军三〇五医院找到已经被刺伤心脏昏迷的王德岭,而在此之前,已有两名刑警赶到,在医院外守候多时。 当警察把王德岭带到派出所进行笔录时,王德岭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直到第二天凌晨五点,才确定身份并通知家属来领尸。
经过审讯,凶手袁永利和胡广兴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两人交代,他们与王德岭并无冤仇,实施抢劫是因为听说他钱包里有二百元钱,至于杀死王德岭完全是由于紧张和害怕造成的。 很快,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袁永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胡广兴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袁永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应予以维持。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