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要区分三个概念: 暂住证、临时居住证明和居住证! 现在已经取消了暂住证,在北京居住的人应当办理的是居住证。而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① 北京合法稳定住所;
② 在北京连续务工经商,且累计满12个月。 所谓“稳定住所”是指:
① 本人或配偶自有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
② 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需备案),或居(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所谓“连续居留满12个月”是指:
① 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② 在京居住登记卡片显示的居住时间已满12个月。
注:未满12个月的,不能办理。
现在办理的是居住证,而不是原来的暂住证了。《居住证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不包含县级)行政区域内合法出租的房屋内暂住的,申办居住证,无须再提供就业证明或者营业执照。
另外,原外地人办北京的驾照必须要办理暂住证,现在已经取消,可直接办理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