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长叫什么?
香港警察的警衔制度跟大陆不一样,是西方现代职业化警衔,分为警员、督察(警长)、总督察(高级警长)、警司(中队长)、副总警司(副中队长)、警监(正中队长)和总监。
最高级的是总监,一般只有高级警官才有希望晋升到这个职级 然后是警监,这是正中队长一级,属于中层管理干部。
再然后就是副警监,相当于副中队长 接着是警司,这个职级相当与大陆的巡警队长或者派出所副所长。警司分三级,一警司二警司三警司。一警司相当于大陆的副科级,二警司相当于大陆的正科级,三警司相当于大陆的副科级。
接下来是总督察,这相当于大陆的正科级别警衔,但权力比同级别的警衔大很多。因为香港是没有基层所队的,所以总督察一般就是负责一个中队的全面工作。如果有经验特别丰富的老警官担任领导职务,比如刑侦方面的专家,可能担任高级警长甚至警司的职务,但警衔可能是总督察。如果年轻警官担任领导,一般都是先授警司职,再慢慢晋升到总督察或警监。
最后是首席主管,这个没有具体的职级,一般来说,各个部门的老大都是这个职级。但有的部门,比如财务厅,有局长和两位首席主管,也就是说这个职位没有具体的人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