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医属于什么部门?
香港没有所谓的“法医”这个职业,只有“法医科学专家/员”(Forensic scientist)。 香港的法医工作归警队负责,所有相关调查都由警方开展,而检方则只负责提出起诉和量刑建议、决定刑罚,不负责案件侦查。“检法合作”这个词在香港用法完全错误。
其次,尽管警察和检察官都不承认有内部分工,但实际工作中,刑事调查和刑事检控确实是由不同的部门负责。法庭上的证据交换和庭审都是由检方负责。在案发现场的现场勘察和法医毒检由警方负责。双方各负责各的范畴,互不干涉。 但一旦案件进入检控阶段,无论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都是检方主导整个进程,警方必须配合检方提供全部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据的调取、证据的审查、证人通知出庭等等,均由检方负责与法院沟通和进行。到了这一步,所谓“检法合作”就成了一个伪命题。
最后,题主所引用的资料中出现的“化验室”其实指代的是香港法证部门的毒检实验室(CFS)和DNA实验室(DFS),这两个独立运作的实验室隶属于香港法医处,直接向处长汇报,不受刑侦部门干预。其地位相当于军中的总后勤部和军医大学,不直接参与一线作战,但负责提供战勤保障并教育训练部队。 在处理凶杀案或其他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时,刑侦部门会向法证部门借调人员协助进行初期验尸和初步的毒理化验以确定死因。但一切操作均按照法定流程和纪律执行,不容一丝马虎。任何违法乱纪或不当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