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要打伊拉克?
问:美国为什么要打伊拉克? 答:因为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个理由够充分吗? (一)2003年爆发的伊拉克战争,是以美国为首的联军在没有任何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攻打了主权国家伊拉克,这个侵略战争的性质是非常明显的。那么美国为什么要发动伊拉克战?当时的美国总统小布什给出了理由: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且是在联合国的授权下,进行的一次“反恐”行动。
为了增加合理性,美方还抛出了“洗衣粉”说(后来查证是虚假情报),称伊拉克总统萨达姆·侯赛因拥有大批化学和生化武器。并放出了萨达姆的狗嘴吐不出象牙:“我准备用一切手段保护伊拉克的领土完整,包括使用有毒物质。只要我有,我会使用所有这些有毒的东西。我不在乎谁是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谁在我们中间,谁在远方——只要有一个人想侵占伊拉克的领土,我就认为他是我们的敌人。” 结果呢?这场以“反恐”为名打的伊拉克战争,没有找到任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实锤证据。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过是一场骗局而已。 (二)那么,美国攻打伊拉克,到底算不算侵略战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国际法概念:一个国家是否有侵略别国的行为,主要看其行为是否满足三个条件:
1、入侵行为是否由国家做出;
2、入侵行为是否带有强制性;
3、被入侵的国家是否愿意接受管理或者统治。 如果不满足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就不能称之为侵略。 例如,某个国家或地区内部出现恐怖主义势力,为消灭该恐怖主义势力,另一个国家出兵干预,虽然存在强制力,但并不满足“入侵行为由该国政府所做出”的条件,因此算不上侵略。 再如,甲国侵略乙国,但后来双方议和,签订和平条约,则甲国的侵略行为终止,乙国也不能以曾经发生过侵略行为而主张恢复战前状态或要求赔偿。
回到问题来,美国攻打伊拉克,符合任何一个条件,所以毫无疑问是侵略战争。 但这场战争有其特殊性,需要加上两个限定:
1、联合国授权。虽然没有联合国授权的战争不是侵略战争,但没有联合国的授权,就意味着要承担巨大的政治成本。对美国来说,不能光明正大地打仗,就要耍流氓。于是有了“洗衣粉”说。当然,如果没有联合国授权的话,连耍流氓都轮不到美国。
2、先发制人。美国是率先挑起了对伊战争的火焰,并为此充当了“正义”的化身。作为后发的国家,如果抗议无效,只能被迫应战。这个时候,战争就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正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