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什么时候同性合法?

公羊怡梦公羊怡梦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2014年5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向立法会提交的一份咨文中首次提出“同性婚姻”议题; 2015年6月,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受理了两起涉及同性婚姻的案件,这两件案件的当事人均为外籍人士,他们分别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他们与同性伴侣所成立的婚姻关系有效。 随后在2017年6月,中国首例同性恋案件在香港高院宣判,两被告败诉。

原告为两名男士,被告则分别为他们的境外结婚注册机构以及一名公证人。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8条及《婚姻登记条例》第3条,只有大陆公民方可登记结婚,因此外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均不能作为配偶一方。而本案原、被告均为外籍人士或无中国大陆国籍,故双方之间的婚姻应属无效。 虽然诉讼以失败告终,但此案被香港法院裁定具有“典型意义”,也使得该案成为“有法律意义的重要案例”。

到了2019年1月起,随着新修订的婚姻法实施,香港特区政府取消了对于同性伴侣的生育限制,允许其通过代孕技术满足生育目的。 新修订的婚姻法取消了对同性伴侣婚姻的唯一条件——即双方必须都是单身人士,只要符合法定婚龄且不属于无配偶或其他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可结婚。 新修订的法律还给予同性配偶与其配偶国(地区)籍配偶同等的继承权和赠予权等权利。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